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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闭GPS系统9小时 长途货车被罚款2000元

本报讯 (记者 杨永芹)10月30日,一鄂籍重型货车因为关闭车辆GPS系统,在沪蓉高速牡丹源执法站被执法人员处罚2000元。这是重庆首例因关闭GPS系统被处罚案件。

原来,10月30日11时25分,驾驶员肖某在G42沪蓉高速湖北宜昌段行驶时,为逃避检查,故意关闭车辆GPS系统,直至当日20时被执法人员查处。

根据相关规定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、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,不得篡改卫星定位装置数据之规定。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、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,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,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,并责令整改违法行为。

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提醒,目前执法部门执法时,通过货运车辆连续驾驶时长查询系统,作为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查处取证的依据。对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驾驶人,高速公路连续行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、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,执法人员一旦查处,将给予罚款100元,记6分处罚。